抗震支架设计要求抗震支架设计要求1.1 基本要求(1)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 (2)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超过最大设计间距时,应在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。例如:刚性连接金属管道长为24m,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12m,首先于两端加设侧向支撑,再依次按12m 设置侧向支撑。 (3)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,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超过最大设计间距时,应按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第8.2.3 条要求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。例如:刚性连接金属管道长为36m,按最大24m 的间距依次设置纵向支撑,直至所有支撑间距均满足要求。 (4)刚性连接的水平管道,两个相邻的加固点间允许纵向偏移,水管不得超过最大侧向支吊架间距的1/16,风管不得超过其宽度的两倍。 (5)水平管线在转弯处0.6m 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。若斜撑直接作用于管线,其可作为另一侧管线的纵向抗震支吊架。例如:纵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24m,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 12m,则双向抗震支吊架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为:(24+12)/2+0.6=18.6m (6)门型抗震支撑应至少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抗震支撑。
1.2 设计步骤步骤一: 确定抗震支吊架的位置和取向。 步骤二:确定设计荷载要求。 步骤三:选择正确的抗震支吊架形状、尺寸以及最大长度。基于抗震支吊架与结构的连接布置、架杆与垂直方向的夹角、以及计算出的设计荷载,选择抗震支吊架的类型、尺寸以及最大长度。 步骤四:根据步骤二的设计载荷和架杆与垂直方向的夹角,选择适当的紧固件类型和规格将抗震支吊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。 1.3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(以下条文均摘自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-2010)
表3.3.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
注:g为重力加速度。
表3.3.5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
注: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.15g和0.30g的地区。
表3.4.1 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
3.4.5 当采用等效侧力法时,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宜按下式计算: (3.4.5) 式中,F—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; —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,按本规范第3.4.1条执行; —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,按本规范第3.4.1条执行; — 状态系数;对支承点低于质心的任何设备和柔性体系宜取2.0,其余情况可取1.0; —位置系数,建筑的顶点宜取2.0,底部宜取1.0,沿高度线性分布;对结构要求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,按其计算结果调整; —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;可按本规范第3.3.5条中多遇地震的规定采用; G—非结构构件的重力,应包括运行时有关的人员、容器和管道中的介质及储物柜中物品的重力。
8.2.3 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应按下式计算: (8.3.6) 式中: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(m); 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(m),可按表8.2.3的规定确定; 平地震力综合系数,该系数小于1.0时按1.0取值; 震斜撑角度调整系数。当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为1.00时,调整系数取1.00;当斜撑垂直长度于水平长度比小于或等于1.50时,调整系数取1.67,当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小于或等于2.00时,调整系数取2.33。
表8.2.3 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
注:改建工程最大抗震加固间距为上表数值的一半。
水平地震力综合系数可按下式计算: (8.2.4) 当计算值小于0.5时,按0.5取值。 水平管道应在离转弯处0.6m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。当斜撑直接作用于管道时,可作为另一侧管的纵向抗震支吊架,且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应按下式计算: (8.3.6) 式中:L—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(m); L1—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(m); L2—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(m))。 1.4 典型抗震支架节点图
(图一)暖通风管侧向抗震支架
(图二)暖通风管侧向+纵向抗震支架
(图三)强电侧向抗震支架
(图四)强电侧向+纵向抗震支架
(图五)暖通水单管侧向抗震支架
(图六)暖通水单管侧向+纵向抗震支架
(图七)暖通水管综合侧向抗震支架
(图八)暖通水管综合侧向+纵向抗震支架 上一篇恒晨抗震支架产品特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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